類別:行業新聞 發布時間:2019-03-15 瀏覽:2648
(記者 董禹含)在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,商務部相關負責人就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(修訂草案)》進行了解讀。據介紹,新《辦法》最大的亮點為允許將報廢機動車“五大總成”出售給再制造企業,提高回收價值。這將促進消費者把需要報廢的汽車及時報廢,從而帶動新車和二手車消費。
今年1月30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《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(修訂草案)》,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工作作出重大政策調整。其中規定,拆解的“五大總成”具備再制造條件的,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業。而原《辦法》規定“五大總成”只能作為冶煉的原材料,要求拆解下來的“五大總成”都要進行回爐。同時,以前主要由車主自己辦理的注銷登記手續,新《辦法》明確要求由回收企業辦理,辦完后要交給車主,方便了機動車所有人。
商務部相關負責人介紹,2001年制定現行《管理辦法》時,主要考慮解決的問題是防止報廢車、拼裝車等上道路行駛,危害道路交通安全,危害人身安全等問題。因此,當時對報廢車“五大總成”零部件的管理,采取的措施是非常嚴厲的。而如今,汽車已經進入了家庭消費時代,拼裝車的問題已經不再突出。
報廢汽車回收是汽車流通的最后環節。目前,我國汽車保有量是2.4億輛,按照國際4%至6%的報廢比例平均水平,未來汽車報廢規模是相當大的。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負責人鄭書偉說,原《辦法》是對報廢拆解汽車按照廢舊金屬的價格作為參考價格。這次修改允許具備條件的“五大總成”再制造、再利用,這樣會增加報廢汽車的剩余價值,有利于調動車主報廢的積極性,會促進車主購買新車。
“前些年,我們國家的汽車消費增長比較快,每年接近3000萬輛的新車消費。近年來,汽車消費發生了很大變化,增長點由原來的主要在城市轉向農村地區,由新車消費轉向二手車消費。”鄭書偉說,從汽車整個鏈條來講,新《辦法》對二手車消費、新車消費會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。
提升回收利用的價值的同時,如何防止拼裝車“死灰復燃”?新《辦法》要求,除了拆解企業只能夠把“五大總成”交售給符合條件的再制造企業之外,國務院主管回收拆解的部門應當建立回收信息系統,回收拆解企業應當如實記錄“五大總成”等主要零部件的數量、型號、流向等各種信息,并上傳到回收信息系統,做到“五大總成”等零部件來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